净化空调工程设备维修、安装、运行资质办理资料
2021-12-11 浏览次数:234次
B类净化空调工程设备
(经营范围:集中式、分散式、半集中式洁净空调系统内的洁净设备、净化设备、空调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、安装、运行)
Ⅰ级企业:能独立承担所有净化等级的净化系统的维修安装运行。
Ⅱ级企业: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7以下(含7)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运行。
Ⅲ级企业:能承担8以下(含8)的净化系统维修安装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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